關于《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汛期水庫河道安全管理的通告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
發布日期:2024-07-11 11:11 來源: 區水務局 【字體:大 中 小】 打印本頁
為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,增強執法透明度,降低涉水安全風險,減少突發意外事故發生?,F將《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汛期水庫河道安全管理的通告(征求意見稿)》 公布,征求社會各界意見。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4年7月12日-2024年8月12日,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見和建議,請于2024年8月12日前將意見、建議以紙質或電子郵件形式,反饋至運城市鹽湖區水務局。
地 址:鹽湖區黃河大道中段
郵 編:044000
郵 箱:yhswbgs@163.com
電 話:0359-8605001
附 件: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汛期水庫河道安全管理的通告(征求意見稿)
運城市鹽湖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汛期水庫河道安全管理的通告(征求意見稿)
我區于6月1日起進入汛期,為確保水庫河道安全度汛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規定,現將汛期水庫河道安全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水庫河道管理范圍安全要求
1.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水庫河道管理范圍內從事涉水違章修建、采砂采石、開挖取土、存放物料、傾倒廢棄物等活動。
2.水庫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在建工程,按照“誰設障、誰清除”的原則,在汛期(6月1日)前清除對行洪有影響的一切臨時設施和堆置物,恢復水庫河道行洪功能,落實度汛措施。
3.汛期禁止在水庫河道危險水域下水游玩、垂釣、捕魚、放牧、放養家禽等影響安全的活動。
4.嚴禁圍河(庫)造田、造池(塘)、圍墾河道(水庫)、種菜、種植高稈作物、晾曬糧食。
5.汛期河道內不得停車、露營,氣象部門發布降雨重要天氣預報后,河道水庫管理單位可臨時采取封閉搶險道路措施,除防汛搶險外,禁止任何人員車輛進入水庫大壩、河道護堤區域。
6.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、毀壞護堤、護岸、防汛、水文監測、水文地質監測等工程設施。
二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,防止溺水事故
溺水是近年來造成中小學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殺手,時值夏季,小學、初中、高中學生、大學生即將放假,溺水事故又將進入高發季。根據氣象部門預測,今年我市的氣候趨勢為氣溫偏高,水面和水下溫差較大,階段性、區域性暴雨洪澇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大,為確保人民群眾和學生們的安全,避免溺水事故的發生:
1.要做好防溺水工作宣傳教育,廣大家長務必增強安全意識和監護意識,切實承擔起監護責任,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。
2.嚴禁在水庫河道危險區域內從事游泳、戲水、垂釣等活動,家長要監護好自己的子女,遠離河道危險區域。
3.強降雨期間,易發中小河流山洪、滑坡和泥石流災害,廣大群眾、游客不得進山游玩活動。
對不聽勸阻,不按通告執行,對個人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,后果自負;造成不利影響的,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。